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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 -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華聯律師事務所 Hu a L i a n L a w F ir m 致: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北京市朝陽區亮马桥路32號高斓大厦10层 郵編: 100125 電話: 8610-84417811 傳真: 8610-84417306 電郵: hualian@hllf.cn 網址: www.hllf.cn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 和方式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发布,公司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 《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