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601000)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165 号 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召开。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现场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以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