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001338)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五月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粤海永顺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法律法规) 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