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5 月 致: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 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1 2、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