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 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以规范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总经理的职权、经 理人员的责任、总经理办公会议等内容。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 师。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各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 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 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熟悉相关行业业务;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