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60121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2023 年 1 月 19 日,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 01 破 26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终止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安排,本 次交易完成、后续股权过户后,中信集团直接持有白银有色 195,671,272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同时,中信集团通过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安实业")持有白银有色 2,25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30.39%;中信集团合计持有白银有色 2,445,671,2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33.03%。根据重整执行情况,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国安集团不再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国安实业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信集团成为国安实业的 实际控制人。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