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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00224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AzureAzure(SZ:002245)2025-05-12 11:16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后,报请董事会 任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如发生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四至条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 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