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3006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 第1条 为保证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3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4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