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300615)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1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职程序 2 第1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 事长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欣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3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4条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5条 除非出现董事长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而被解职或董事长自行辞职的情形,不得在任期内无故罢 免董事长。 第6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能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 势和市场发展趋势的能力,有统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决策能 力强;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