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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天科技(3006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300615XDC(300615)2025-05-12 11:50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 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1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3 第7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8条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 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收到 有关资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按照法定程 序予以聘任。公司聘请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下 列资料: (1) 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本细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 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2) 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3) 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9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1) 董事会秘书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