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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603120) - 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 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 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 | |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肯特催化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 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五、在会议正式开始后进场的股东其现场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 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 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六、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