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 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 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 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三)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四) 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