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双乐 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 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 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 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