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 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 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司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前,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