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30030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完善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