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0022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是: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