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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600113)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ZJDRZJDR(SH:600113)2025-05-14 11:1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