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Jin Mao Partners 金 茂 凯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13F,HongKong New World Tower, No.300 Huaihai Zhong Rd, Shanghai, 200021,P.R.C. 中国上海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13 层邮编:200021 Tel/电话:(8621)63872000 Fax/传真:(8621)6335327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在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中金 国际广场 A 楼 8 层大会议室召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经公司聘请委派欧龙律师、游广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