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华银关于桂冠电力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就有关事实的 陈述和说明。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 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 社会公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5年4月23日,贵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贵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