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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000975) - 关于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SJISJI(SZ:000975)2025-05-15 11:02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34/F, Tower 3, China Central Place, 77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5, China T:(86-10)5809 1000 F:(86-10)5809 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