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30023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 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包头东 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 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