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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300239)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300239Dongbao Bio-Tech(300239)2025-05-15 12:08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