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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7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由 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 1 - 的规模和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