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60339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致: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本所经办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 查了本所认为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