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市嘉定区惠平路 505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 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陈洁律师、张燕珺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洋新材(上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