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田股份(6038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洪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聘任适当 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