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第 BJ001139 号 致: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议作出。 2、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会。 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投票方式、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