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301568)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何云霞律师、冯玫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