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6883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 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二条 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 连聘连任。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 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