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6883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的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中应当召开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