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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60388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3887SHCD(603887)2025-05-19 11:4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35809 致: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