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HSSMHSSM(SZ:002290)2025-05-20 0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 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一)董事离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 者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