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4)第 5038-8 号 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黄夏律师、刘卓昀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作为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承诺:其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 所必须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本律师已证实书面材料的副本、复印件与正 本、原件一致。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召开会议的通知,召集人在 发出会议通知后,未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进行修改,也未增加新的 提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如期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