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300875)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257 号 致: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在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