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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603118)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118GONGJIN(603118)2025-05-20 11:3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公告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 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进行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 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 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 道丹梓北路 2 号共进股份 4 栋 8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