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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003018JinFu(003018)2025-05-20 12:3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 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初始登记时, 委托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并申请 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 (2025 年修订)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 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规 范 金 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 本公司 " 或 "公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