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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03018JinFu(003018)2025-05-20 12:34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 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