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东医疗(60005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披露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