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30044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