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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430090)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督导发行人按照规定召 开三会会议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 作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信息"、"公司"、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若监 管机构要求延长持续督导时间,则持续督导期间按要求确定)。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