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