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在 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