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南模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