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了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 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