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