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HONTRONHONTRON(SZ:002379)2025-05-22 12:31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创控股")拟通过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济南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聚信天 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信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 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君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铖锌铖一 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公司董事会经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上述《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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