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381-00004 号 致: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唐永生律师、方艳律师(以下简称 "德恒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鑫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