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 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 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董事会 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 会成员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所必需的知识、技 能和素质。 1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