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 - 金枫酒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 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