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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600616) - 金枫酒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SJFWSJFW(SH:600616)2025-05-23 10:47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决策的科学 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 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